三生(中國)制定發布數字人應用規范公約
隨著人(ren)(ren)工智能(neng)技(ji)術(shu)在(zai)營銷(xiao)領域(yu)的(de)應(ying)(ying)用(yong)日益(yi)廣泛,為順應(ying)(ying)個人(ren)(ren)經濟體(ti)發(fa)展趨勢(shi),規(gui)范數(shu)字人(ren)(ren)技(ji)術(shu)在(zai)市場活動中的(de)合規(gui)應(ying)(ying)用(yong),保障消(xiao)費者合法權益(yi),維護良好網絡生態,依據(ju)相關法律(lv)法規(gui)及公司(si)各(ge)項業務規(gui)范的(de)規(gui)定,特制定本數(shu)字人(ren)(ren)應(ying)(ying)用(yong)規(gui)范公約,望(wang)全體(ti)營銷(xiao)人(ren)(ren)員嚴(yan)格遵(zun)守。
第一(yi)章(zhang) 總(zong)則
第一條(tiao) 本(ben)公約(yue)適用于(yu)全體營銷人員(yuan)在市(shi)場推廣、產(chan)品(pin)宣(xuan)傳、客戶服務等(deng)場景(jing)中使(shi)用數字人(含(han)AI虛擬形象(xiang)、智(zhi)能對話系(xi)統(tong)、自動化內容生成工具等(deng))的行為(wei)。
第二條 數字(zi)人技術應(ying)用須遵循以下原則:
1、合(he)法(fa)合(he)規(gui):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(fa)律法(fa)規(gui),確(que)保數字人所(suo)傳(chuan)達的所(suo)有信(xin)息、展示的所(suo)有內容均符合(he)法(fa)律規(gui)定。
2、尊重(zhong)人(ren)權(quan):尊重(zhong)人(ren)類尊嚴和基本權(quan)力,不(bu)得(de)侵犯(fan)他人(ren)肖(xiao)像(xiang)權(quan)、名譽權(quan)、榮譽權(quan)、隱私權(quan)等合法權(quan)益。
3、社(she)會(hui)責任:傳播(bo)內容須符合(he)社(she)會(hui)主(zhu)義核心價值觀,不(bu)得(de)傳播(bo)低俗、歧視(shi)性或違反(fan)公序良(liang)俗的信息。
第二(er)章(zhang) 規范要(yao)求
第三條 真實準確
1、不得對產品(pin)的質量、用(yong)途、性能、使(shi)(shi)用(yong)效果、有效期限、使(shi)(shi)用(yong)方法、注意事項及(ji)商品(pin)退換貨(huo)等事項,做夸大(da)或引人誤解的說(shuo)明。
2、不(bu)得利用國(guo)家機(ji)關、醫療單位、學術機(ji)構、名人效應等相關單位與人員(yuan)為(wei)產品功效證明。
3、不得(de)明示(shi)(shi)或暗(an)示(shi)(shi)產品具(ju)有治病功能。
4、不得夸大(da)產(chan)品功效、功能
5、不得宣稱公司及產品實際(ji)并不擁有(you)的專利、證書(shu)、榮譽(yu)、贊助(zhu)、功效或好處。
第四(si)條 尊重(zhong)權益
1、高(gao)度重視知(zhi)識產(chan)權(quan)(quan)保護,數字人使(shi)用(yong)的形象、聲音、文字、視頻等素(su)材,必須確保擁有(you)合法的使(shi)用(yong)授(shou)權(quan)(quan),不得擅自使(shi)用(yong)他人的肖像(xiang)權(quan)(quan)、姓名權(quan)(quan)、著作權(quan)(quan)等權(quan)(quan)益內容(rong),若使(shi)用(yong)有(you)版(ban)權(quan)(quan)的音樂、圖片等素(su)材,需獲得相(xiang)應(ying)的版(ban)權(quan)(quan)許可(ke)。
2、尊重消(xiao)費者的(de)合(he)法權(quan)益,不得利用數(shu)字人(ren)對消(xiao)費者進行騷擾、欺詐或侵(qin)犯消(xiao)費者隱私,在與消(xiao)費者互(hu)動過程中,需遵循公平、公正、自愿(yuan)的(de)原則,保障消(xiao)費者的(de)知情權(quan)和選擇權(quan)。
第五(wu)條 維(wei)護(hu)品牌
1、數字人所展現的形象、語言風格、行為舉止等應與三生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價值觀保持一致,積極傳播公司的正面形象和企業文化。嚴禁出現低俗、暴力、歧視等不良內容,維護公司良好的社會聲譽。
2、在(zai)使用數(shu)字(zi)人進行市場推廣時,不(bu)得(de)發(fa)布與(yu)公司競爭品(pin)牌的相(xiang)關內(nei)容,不(bu)得(de)惡意詆毀(hui)其(qi)他(ta)企業(ye)或產(chan)品(pin),共同營(ying)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。
第三章 責任與違規處理
第(di)六(liu)條 培(pei)訓與學(xue)習(xi):營銷(xiao)人(ren)員應積(ji)極學(xue)習(xi)數(shu)字人(ren)相(xiang)關法(fa)律法(fa)規(gui)及公(gong)司規(gui)定,確保規(gui)范使用。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,應及時(shi)向公(gong)司反饋(kui)。
第七條(tiao) 責任承擔:數字(zi)人使用(yong)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相關責任人承擔,公司(si)有權追(zhui)究違規責任。
第八條 違(wei)規(gui)處理:違(wei)反(fan)本公(gong)約(yue)的營銷人員,公(gong)司將根據《營業守則與管(guan)理規(gui)范》給予相(xiang)應處理。
第一級(ji) 警告
第二級 停卡整改
第三級 停卡整改,扣罰三個(ge)月傭金的50%
第四級(ji) 終止營銷(xiao)人員(yuan)資格
數字技術是工具,誠信經營是根本。公司(si)倡導科技向善(shan),以用戶為(wei)中(zhong)心(xin),始終秉持“永續、穩健、規范”的(de)經營理念,希望全體營銷人員(yuan)自覺(jue)遵守本公約,共(gong)同維護良好的(de)市場環境,推動公司(si)事(shi)業的(de)健康發展。
三生(中(zhong)國)健康產業(ye)有限公司
2025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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